国脚案400万受贿款人间蒸发 或被中间人瓜分
2012年04月26日 09:32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上午,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审理4球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但令人蹊跷的是,在涉案金额中有400万元不翼而飞。
在法庭上,检察机关公诉称,2003年,首先是一名叫王勇的中间人接受时任天津泰达老总张义峰的委托,希望能够操纵当年甲A联赛天津泰达对阵上海中远的比赛,于是王勇找到了申思告诉他,如果操纵这场比赛,确保天津泰达可以保级,那么将得到800万元的酬劳。之后申思分别找到了祁宏、江津和李明(小),告诉他们有人出钱,让他们帮忙,让天津泰达赢得这场比赛,三人都表示领会。结果天津泰达2比1战胜上海中远,成功保级。
比赛当晚,申思接到王勇的电话,之后到某酒店的房间内取走了200万贿赂款。在他之后其余3人分别接到申思、王勇的电话,又分别到同一酒店的同一房间取走了200万。不过,虽然检察机关只提到了800万元,但时任天津泰达俱乐部老总张义峰在书面证词中表示,当时俱乐部方面一共拿出了1200万元打点。这当中的400万元目前没有着落,而这400万元很可能被中间人或者其他利益人从中瓜分。(记者郑小龙)
【编辑:燕磊】
专题:足球反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