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生律师:办案过程存在诱供 不构成贪污罪
2012年04月26日 15:36 来源:成都晚报 参与互动(0)
李冬生的律师肖洪远在庭审后接受了采访,他表示关于控方的30项受贿指控,李冬生本人有一部分认可,也有一部分不认可。肖洪远表示:“受贿罪指控的数额不是那么回事,实际上要比指控的数额少。”而且他认为贪污罪不构成。
另外,肖洪远对于未能及时会见李冬生提出了疑问,“被告人在第一次被询问后,按照规定律师就要会见,我申请会见,结果15个月都没有一次会见到。”同时,肖洪远表示办案过程存在明显的诱供,“笔录上有明显的诱供和强制认罪的发问,比如说侦查机关应该说有没有这件事,你有没有犯罪行为,这让我怎么答,说没有还是有,这是诱供的方式。你跟犯罪嫌疑人有没有不正当交往,这就成了认罪过程,这在证据笔录和证人证言里比比皆是,这是没让律师及时会见当事人指出他们错误而造成的。”
成都晚报记者 周维 整理
【编辑: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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