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兰一个人的战争:从"微笑天使"到"忘恩负义"(2)
2011年6月桑兰和黄健赴纽约出席了此次官司预审。
据黄健回忆称,7月11日,桑兰前任律师海明支开了黄健,单独带着英语不好的桑兰与被列为被告的美国体操协会以及三家保险公司进行闭门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承认1998年美国友好运动会上桑兰的受伤非个人失误,保险公司理赔的1000万美元报销范围中增加中国部分医疗费用。而在此前,桑兰在中国的医疗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内。
黄健在得知“和解协议”后非常生气,这并不是他想要的。他认为本该有更好的结果,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保险公司曾向他提议过一次性70万美元买断(桑兰伤后14年来,只报销了30万美元),但黄健没有答应。
这样,桑兰诉讼案的被告只剩下刘国生、谢晓红夫妇及其代理律师莫虎等华人。7月13日,莫虎向法庭提交动议,请求法官依据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来惩罚桑兰和海明,要求他们支付被告律师的律师费和所有因为应诉而引发出来的费用。这也就是后来媒体常提到的R-11。
这只是这起官司派生出繁杂纷乱各方纠缠的开始。
诉状递交后,桑兰经纪人黄健和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之间的网上“口水仗”就开始无休止。黄健认为,刘国生、谢晓虹没有很好履行监护人的义务,并在担当监护人过程中,存在不当得利、侵犯隐私等行为。而刘国生、谢晓虹则反唇相讥,称桑兰“忘恩负义”。
“虽然他们仍然是我非常尊敬的人,但感情归感情,法律归法律,法不容情。我必须维护自己的权利。”桑兰如此对媒体表明。
2011年8月,原先答应免费为桑兰打官司的律师海明出人意料地开始向桑兰讨要律师费,理由是他被骗了,“以为桑兰在国内收入很低,其实桑兰收入足够支付律师费”。海明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如果桑兰把这次美国维权得到的部分收益交给希望工程,他就不收费。而且除了律师费,他还要为桑兰打官司期间垫付的一些其他费用。黄健则回应说,不是不给律师费,但是你必须有花费的账目,不能随便要。
8月底,讨要律师费未果,海明将桑兰告上法庭。直到目前该案还未有明确判决。
自从和海明闹翻后,桑兰又聘请了美籍华人律师徐晓冰和一位经验丰富的犹太律师。徐晓冰接手针对刘谢夫妇等人的案件,而犹太律师则被请来应对海明。
与海明的高调有天壤之别的是,徐晓冰和犹太律师都再三叮嘱黄健和桑兰不要接受媒体采访,自己也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极个别可以采访的媒体,也都被要求不谈官司,只谈生活。
新的律师,新一轮的官司准备,事情在波折中继续。
2012年3月,因害怕被莫虎律师提出的R-11的惩罚,海明向莫虎和刘谢夫妇道歉,并赔偿5000美金。刘谢夫妇在博客中表示原谅海明。但是海明又说,道歉信并不是自己写的,是莫虎和刘谢夫妇提供给他的,他只不过是签字。
海明的“道歉”,让桑兰陷入了更大的被动。她承认,自从打官司的事情被外界关注后,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光是我自己,我身边的人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桑兰说,“但既然都这样了,我必须坚持走下去,才不会让这些人白白地受到伤害。”
一年间,黄健和桑兰遇到了没有想到的舆论压力,贴吧、博客里充满了“桑黑”。咒骂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批评桑兰“忘恩负义”,是“农夫与蛇”的现代版更有的网民开始用侮辱性语言对其进行人身攻击,还用修图软件将丑化了桑兰的图片发在网上。
“到现在都一年多了”桑兰经纪人黄健感慨地说,“不管是三年五年,我们都会坚持打下去,豁出我在海淀区这套房子了。”黄健所说的这套房子三室两厅,市场估价约350万元。但是他担心地说,可在他告的这些人和机构眼里,350万人民币可实在是个小数字,如果有必要,别说350万,甚至3亿5千万他们都能出得起。
法庭在5月10日公布法官命令后,刘谢夫妇在自己的博客里表示,虽然结果不是很如意,但是相信自己一方一定取得胜利。并表示“这场官司也许要打5年或10年(包括反诉)。我们将奉陪到底,绝不退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