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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收入与属下企业收入混管 足协被警告管办不分

2012年09月16日 03:59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广告收入与属下企业收入“混管”,导致账目不清,引来民政部行政处罚——

  足协被警告源于管办不分

  民政部官方网站本周末登出消息,对中国足球协会近日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民政部表示,经查,中国足协存在将所接受的广告赞助收入纳入下属企业进行核算的行为,违反了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不得将社会团体经费与所属单位经费混管”的有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有关规定,民政部对中国足协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尽管民政部并没有说明收入数额、违规操作做法等相关细节,但通过民政部通告表述不难得出结论——运作“中国之队”项目的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以下简称福特宝)是引来民政部行政处罚的主要原因。

  国足上周以“0∶8”输给主巴西队,让全国球迷大为失望。由于国足此次“环球拉练”行程安排欠妥,福特宝不得不数次解释此次热身并无任何“违规操作”。

  但根据民政部的通告判断,中国足协将广告方面的收入(包括中国之队比赛和足协杯比赛)纳入福特宝进行核算的做法,违反了相关财务规定,而“将社会团体经费与所属单位经费混管”,更是直指中国足协和福特宝之间账目不清。

  “福特宝是中国足协直属国有企业,它和中超公司性质是一样的,都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独立核算的公司。但它和中国足协的特殊关系决定了很多时候它就是中国足协的商务开发部。说它独立吧,公司领导都是足管中心处级干部,而且拿中国之队这个项目根本不招标,就是直接划拨的。按说这是一笔数额巨大的生意,应该让几个专业公司来竞标。”有知情人告诉记者,“有人说福特宝就是足协的提款机。不过,单凭中国足协不可能解决这堆烂事,因为中国足协本身就不是很清晰。说了两年的管办分离到现在也不好分,问题的关键是足管中心和足协到底应该怎么‘分’,这牵扯到非常大的利益。”

  “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陈腐做法已经明显不合时宜,但足管中心主任韦迪大力倡导的“管办分离”由于牵扯到复杂的人事制度而又不得不放慢脚步。

  “很多人在讨论我们的管办分离是不是换汤不换药,实际上我们是下了很大决心想推动足协的改革。”韦迪在足协谈到“管办分离”时说,“比如在中超公司的基础上,我们还希望能够组织职业联盟,构建起职业足球领域内相对独立的议事决策机构来取代各种行政命令,把联赛的指挥权还给职业联赛理事会,中国足协不再进行干预。”

  据记者了解,已有9年未曾举行过代表大会的中国足协,将于今年11月在香河基地召开“足代会”。中国足协主席团和执委会的换届选举将成为今年足代会的重点,而“管办分离”的具体实施步骤也会在这届足代会上进行宣讲。

  足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换届选举是足代会最重要的议题,新的足协主席和副主席都要通过选举产生。”

  按照体育总局当前的改革要求,足管中心和中国足协之间的关系正在逐步“择清”,一旦两者各行其事,福特宝势必将面临新的“创业难题”。记者 郭剑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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