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时代华纳指控桑兰滥诉 早已超6年有效期
2012年12月19日 10:22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美国时代华纳公司昨日在纽约递交答辩书,他们指出桑兰此前针对该公司的三项诉讼属于“滥诉”,并要求法庭撤案。桑兰在10月再次打官司,并将时代华纳重新列为被告对象之一。
桑兰在10月5日向美国联邦法院递交对于时代华纳的诉讼。桑兰认为,时代华纳在自己1997年受伤后没有履行最初的治疗承诺,因而以“食言”、“违约”和“信赖损害”三项对时代华纳进行起诉,每项赔偿金额不少于7.5万美元。
面对桑兰再次起诉,时代华纳方面向法庭指出,桑兰起诉早已超过6年时效期,如今旧事重提完全是“滥诉”。在美国法律中,一旦法庭判定原告属于“滥诉”的话,将会给予严惩。
桑兰在2011年4月开始打跨国官司,在最初的被告对象中,时代华纳就是其中之一,当时桑兰要求赔偿1亿美元。不过,伴随着官司的深入,桑兰曾经撤销对时代华纳的起诉,撤诉理由是时代华纳当时除了给友好运动会一些善款外,对桑兰受伤没有任何其他相关责任。
今年10月桑兰更换了律师,跨国官司卷土重来。桑兰最新起诉对象包括时代华纳,刘国生、谢晓红夫妇,被告律师莫虎等人。
【编辑:王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