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争议为何不回放录像? 篮协规定"导演"闹剧
晚报记者 倪维佳
昨晚八一与青岛的比赛,在双方最后时刻陷入胶着之际,刘书楠的三分应该说是决定最后胜负的关键。那么,既然青岛方面对这球的有效性存在质疑,解决争议的最好办法,就是通过录像回放,来给双方一个心服口服的判罚。然而,由于篮协此前对于录像回放的使用规定,使得裁判和技术台有了充分的理据来拒绝青岛方面的要求,而这也成为矛盾升级继而演变成一场闹剧的罪魁祸首。
根据篮协规则,用观看录像回放来判罚的情况只有在每一节的最后一投时才能使用。一是判断最后时刻的出手投篮,是在结束之前还是在比赛时间结束之后;另一个就是看最后一投有没有踩到3分线,从而判断是3分球还是2分球。而与CBA所不同的是,NBA对于录像回放的设定细则就显得更为人性化:1、用于观看1级恶意犯规的吹罚。在裁判吹罚“恶意”犯规后,他们可以通过录像回放,以决定该犯规属于1级恶意犯规、2级恶意犯规,还是普通犯规(如果在回放后认为犯规不属于恶意的话)。 2、在常规时间最后2分钟,以及加时赛任意时刻,用于决定防守球员试图封盖,或造犯规时,是否处于合理冲撞区内。 3.在常规时间最后2分钟,以及加时赛任意时刻,用于决定干扰球的吹罚是否准确。
两者相比,CBA在录像回放的细则上,处理得有些过于简单和死板。赛场上瞬息万变,一个投篮、一个传球、一个犯规,都有可能改变整场比赛的走势。如果只是单纯地把最后一次投篮和踩没踩分线,作为回看录像的标准,那显然是有失公允。尽管八一与青岛的比赛已经结束,球迷们也把矛头指向了裁判,但其实,最该反省的应该是制定规则的中国篮协。既然能通过录像回放避免争议和冲突的发生,为什么不将这个有利于维护赛事公平、公正的措施充分执行呢?
裁判的权威固然是要维护,但裁判毕竟是人,是人就有可能会犯错误。盲目维护,到最后受伤的不仅是球迷和俱乐部,更会让中国篮球的未来蒙上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