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处仓库藏百万假名酒 手下明知假酒也贩卖
洪湖女子夏某在汉注册经营酒类的商贸公司,以明显低于正品的价格销售国内外各种高档名酒,生意红火乃至租用5处仓库存货。但经公安、工商部门查处,其店内及仓库所存放涉及“茅台”、“拉菲”、“轩尼诗”等20多个品牌、价值100.4万的名酒,全都是假冒货。记者昨悉,夏某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被判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其公司另4名员工也均被判刑。
租5处仓库,囤百万多元假名酒
36岁的夏某,老家洪湖,高中文化。2009年,她注册成立武汉市阳阳商贸公司,并在硚口江汉一桥万丰食品城128号门店内卖酒,所售各种高端品牌酒均低于市场价。
去年1月13日,武汉警方及工商执法人员对夏某存放在硚口汉中西路120号的一楼仓库突击检查,当场查获大量假冒茅台、五粮液等名酒。根据夏某的交代,执法人员又前往夏某另租用的4处仓库检查,又查获更多大量的白酒、红酒及洋酒。
经鉴定和比对,查扣的假酒品种繁多,包括酒、酒精饮料、葡萄酒、威士忌酒等,涉及20多个商标品牌。其中假冒“茅台”、“茅台王子”、“五粮液”等注册商标的白酒价值60余万元,仅茅台酒就有1242瓶;假冒“张裕”、“长城”甚至“LAFITE”(拉菲)、“Hennessy”(轩尼诗)等红酒、洋酒价值40余万。
警方还发现,此前数月夏某就曾因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红酒,被工商部门予以处罚。
手下4员工,明知售假却参与也获罪
夏某到案后交代,因为价格比市面上便宜,公司门店的生意一直很好。随着生意逐步扩大后,2009年至2011年2年间,相继雇请刘某等4名员工帮忙看管仓库、运输、销售、代收货款,这些雇佣人员也都知晓公司卖假酒,但因有老板发工资并不举报。
昨日,此案主审法官夏璐介绍,夏某一案涉及的百万元假酒品牌,分属中国、法国、瑞典、英国等国的16家公司,20多个高档品牌商标均已在中国注册,作为这些品牌的系列文字、图形商标的所有人,对这些品牌享受我国的法律保护,夏某明知是假冒这些商标的商品,为牟利而销售这些假冒商品,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夏某所雇佣的4名员工,明知是假牌酒类而仍从事经营活动,一并构罪,其中一人被处罚金4万元,另三人均被判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