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经费岂能用来买酒?
1月6日,一位知情教师告诉记者,在四川省安岳县,动用学校教育经费买酒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游先国出任县教育局局长后,每到期末或过年,其胞弟游先华都会打电话给一些学校校长,自我介绍是游先国的弟弟,然后问学校要不要买酒,一些学校自然不好推辞。”规模大点的学校十件以上,小点的学校至少三件。(1月8日四川在线)
众所周知,“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是政府拨付给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用于办学的,一般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等。2011年起,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达到生均小学500元、初中700元。但要把学校办好,提升教育教学档次,经费还是显得非常不足。
“年关了,安岳县各校都在购买‘红花郎酒’。”向各学校推销酒的不是别人,正是安岳教育局局长游先国的胞弟游先华。哥哥当了教育局长,弟弟就打着哥哥的旗号到学校去推销高档酒,这是不是有点肆无忌惮。哥俩既使想圈钱,也不是这么个做法,向学校推销教学、学生相关物品就比给学校推销酒要名正言顺得多,难怪要被曝光。
也许,用教育经费买教育局长胞弟的酒,对于学校校长来说并非坏事,只要局长同意,啥经费不敢动用?大不了再打申请找局长再补充些经费而已,即换得了大好人情还弄了几件好酒搞接待,众人皆大欢喜。
不知游局长的胞弟这样做生意多少几年了,也不知游局长当了几年局长,但从文章中可以看出,自从他当上局长开始,其胞弟就开始干这事了。看来,这哥俩深谙“有权不使过期作废”的道理,配合得不错,哥到哪当官,弟就到哪去推销酒。只是不知这样的卖法,会不会哪天一不走运,把哥哥的官帽也给卖了。
笔者以为,教育经费不等于“接待”经费,岂能用于买酒?安岳县学校的做法,无非是教育经费支出的增加和浪费,最终蒙受损失是教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