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遇交警当面喝酒欲减轻处罚 照样被定罪
2013年01月11日 09:26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酒驾遇交警,便想在检测前,当面喝下酒来减轻处罚,可他没想到,只要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照样要定罪处罚。
2012年12月14日晚上,胡某和朋友相约在一家KTV叙旧,喝喝酒。胡某共喝了五瓶啤酒,一小瓶洋酒,但聚会结束后,他仍坚持要开车送大家回去。
谁知刚上路就碰到了交警,交警要求胡某下车测酒精。眼见形势不妙,胡某下车后故意不好好配合,连续几次吹气都不符合要求,还特意对车内的李某大喊:“酒、酒、酒!”
李某没理解胡某的话外之音,这时,车内有人小声提醒他:“现在去买酒喝下,可能不算酒后驾车的,处罚会轻一些!”李某听罢,下车到附近小店买来两瓶啤酒。
“你现在喝掉的话,后果会更加严重!”啤酒刚递到胡某手上,交警便给出警告。可胡某不听劝告,当着交警的面喝下了几大口。
随后,交警将李某强行带到医院进行血液检验,经检验胡某的血清乙醇浓度达1.63mg/ml,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
近日,东阳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胡某拘役45天,并处罚金8000元。
李某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定罪不捕的决定。
【编辑:刘虹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