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抢劫五块钱 破烂王因抢劫罪被判三年
男子王某平时以捡破烂为生,“盘踞”了一个废弃的小屋为家,结果某天“家中”突然闯入一名不速之客,醉意朦胧下他手持铁棍勒索走对方身上仅有的五块钱。近日,王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今年40岁的王某祖籍贵州,多年前流浪到平度,一直靠捡破烂为生,后来在一个废弃的小屋安了家。去年9月的一天,王某醉醺醺地回到家,结果一推开门,发现屋里竟有一名不速之客正在酣睡。王某大怒,趔趔趄趄上前将对方呵斥起来,经询问得知,对方也是个破烂王,因为走累了才到小屋中歇歇脚。借着酒劲儿,王某随手抄起平时捡破烂用的一根铁棍,一棍子打到对方的后背上,威胁他交出身上的钱,结果从对方身上总共只翻出五块钱。王某本想抢走对方的手机,结果对方顺势一闪,逃出了小屋。
正所谓冤家路窄,第二天,在一个小饭馆里,被抢劫的男子再次碰到王某,于是立即报警。王某到案后,对自己的抢劫行为供认不讳。随后王某被移交至平度市检察院。
办案检察官认为,根据《刑法》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生活中,类似王某抢劫几十块钱甚至几块钱的人不在少数,但执法机关绝不能因为数额小就纵容此类行为。
近日,经平度市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王某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本报1月13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张梦芸 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