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钱买酒浇愁后再偷钱 离异无业男子“六进宫”
离异多年的刘某没有工作,便偷钱去买酒,酒后再偷钱。因屡屡作案,曾先后五次被刑拘。15日,刘某因在商铺盗窃他人挎包被第六次刑拘。
2012年12月8日下午,在颐中银街小区经营茶店的王女士在店内打扫卫生,上楼打水的时间里,放在楼下凳子上的挎包就不见了,包里有1250元现金,还有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辽宁路派出所民警调取茶店的监控,发现一名背着包的男子在失窃茶店外不断徘徊,趁王女士上楼走进茶店,将凳子上的挎包拎走。办案民警刘峰认出,背包的男子姓刘,已经先后五次因盗窃被刑拘了,是“老熟人”。今年1月10日下午,巡逻民警在辽宁路百脑汇二楼发现了刘某,此时他正伺机作案,被民警当场抓获。
“我身体不好,不能工作,只好偷东西。”15日下午,记者在辽宁路派出所见到了刘某,问他频频盗窃屡教不改的原因时,刘某这样解释。据交代,刘某40岁出头,离婚多年,没有稳定工作和固定的生活来源。他经常借酒浇愁,每次喝了酒后就偷东西,偷来的钱物又都被他挥霍在喝酒上了。
据办案民警介绍,刘某有多次盗窃前科。2011年,他主要的作案目标是医院,经常伺机将患者的提包或钱财偷走。为此,他已先后五次被抓,于当年的12月份才被刑满释放。2012的8月26日,市民殷女士在市北区德平路某学校里被盗手提包和一部黑色手机,民警观看监控发现,这起案子也是刘某所为。
目前,刘某已第六次因涉嫌盗窃罪被刑拘。本报1月15日讯(通讯员 李旭东 记者 刘腾腾 实习生 张巧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