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司机醉驾 将被禁驾5年并追究刑责
2013年01月18日 11:03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记者从武汉醉驾办案中心了解到,经过抽血检查,田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86.2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属醉酒驾车。
田某是运渣土的翻斗大货车司机,1月16日中午,他开着套了牌的大翻斗车在蔡甸街头行驶时,正碰到蔡甸交警与城管在路上查撒泼漏,见状后,他开车直接冲卡,后被交警拦截。一下车,交警就闻到了他的满口酒气,当即将其控制,并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经过检测,田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86.2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而且车为套牌车,当即被送往武汉市公安交管局醉驾中心处理。
醉驾中心主任、交管局事故处副处长陈建华表示,田某涉嫌驾驶套牌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警方正在对他进行调查。
据了解,如果田某的两项违法行为一经调查认定,田某因醉驾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禁驾5年的处罚,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另外,由于田某驾驶的是套牌车,还将面临5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天。
根据新交规,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这就意味着,根据新交规的降级制度,田某5年后再次申请驾照,只能申请比现在低一级的准驾车型,不能再从事原职业了。
这是新交规后,武汉查获的第一起司机醉驾大货车事件。本报讯(记者万勤 梁爽)
【编辑:刘虹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