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男肇事朋友夺交警手机 司机将被追究刑责
2013年01月29日 09:12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参与互动(0)
28日凌晨5时许,随着24米长的刹车印在地面显现,又一名醉驾司机发生事故。
为调查取证,前往现场的交警拿出手机录像,两名乘车人深表不满,从录像中记者看到,一名男子边问交警有什么权力照他,边走上前一把夺走了手机。
与闫某的车发生碰撞事故的车主王勇回忆:“当天我从七道湾路左拐到华光街,刚拐过去就看到一辆开得很快的车迎面过来,我踩了脚刹车,眨眼功夫就碰了。”
经查,闫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155毫克,属醉酒驾车。
最后,车内两名乘车人因妨碍公务被苇湖梁派出所民警带走,41岁的醉驾司机闫某也将因醉酒驾车,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待他的还有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本报讯(记者彭芳通讯员戴晓娟)
【编辑:刘虹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