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天醉酒驾驶摩托 男子被判处拘役并罚款
2013年01月31日 11:54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参与互动(0)
春节临近,饭局难免变多,但喝了酒后您就千万别开机动车了!记者今天从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获悉,昨天该院审结一起醉驾案,被告人严某因连续两天醉酒驾驶摩托车,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罚金3000元。
2012年12月8日晚,被告人严某在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某工地与工友吃饭时饮酒。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回家,因对面驶来的一辆汽车远光灯适用不当,遂与对方争吵,民警在处警过程中,发现其有酒驾嫌疑,经抽血鉴定,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已涉嫌刑事犯罪。第二天晚上,严某再次饮酒驾驶摩托车并发生事故,经抽血检验,其再次达到犯罪标准。
连续2天醉酒驾车,置国家的法律和人民的生命安全不顾,最终,严某把自己送上了刑事审判席,今年的春节将在铁栏中度过。通讯员 陈双 记者 王静
【编辑:刘虹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