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局出售无中文标签进口葡萄酒
2月4日张先生带着两瓶所购买的葡萄酒来到东北新闻网投诉,记者在其携带的发票上看到,这两种葡萄酒名称分别为波尔多和337,但酒瓶外观只贴有英文标签,没有任何中文字符。
“从这种标签上,我根本没法看出来酒的产地、生产日期”,不光对葡萄酒没有中文标签感到纳闷,张先生还对邮局网点所从事的经营行为提出了种种质疑,“他们的邮政网点柜台,看不到应该有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明,另外给我开的发票也是邮政专用发票,而不是一般购买食品所开的那种增值税发票。”
记者随后来到了北站邮政局网点,售卖葡萄酒的“产品展示销售中心”就在该营业大厅的醒目位置。在柜台旁的一处易拉宝上,有所出售酒类的图样展示,张先生购买的葡萄酒,赫然在列。同时记者看到,“产品展示销售中心”柜台并没有悬挂相应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面对记者的询问,柜台的工作人员表示进口的葡萄酒已经没货了,只有国产的酒类出售。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沈阳市邮政局市场部的富主任,“这批进口葡萄酒是我们邮政和中粮集团合作进行展示销售的商品之一”,富主任认为关于葡萄酒的问题可以由中粮集团的辽宁地区服务商——金易公司方面来解答,“我们的产品销售中心只是起到个展示作用。”
“我们的葡萄酒都是经过正规流程进口的,手续齐全”,金易公司一位姓高的经理向记者出示了该批进口葡萄酒的相关手续,“只是在当天卖给张先生的酒,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忘了贴上中文标签”,高经理作了如上解释,他还表示已经同张先生进行了沟通,可以为其更换贴有中文标签同类酒品,并赠送其几瓶葡萄酒,作为补偿。
对于食品流通许可证及发票的问题,富主任表示,网友反映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他进一步解释说,由于邮政局企业的特殊性,无法提供各个网点的法人代表、注册资金等一系列相关资质证明,也就办理不了通常所说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使用邮政专用发票也是类似的原因。同时富主任还表示,目前工商、税务已经到网点销售现场进行了调查,市邮政局将在相关部门得出结论后,根据要求进行处理或整改。
记者之后与金融商贸开发区工商局北站所取得联系,也证实了富主任的上述相关说法。
但消费者张先生并不认同金易公司的赔偿办法,“进口食品不贴中文标签,本身就违反食品法了,赔偿一瓶酒才200多块,这样他们的违法成本太低了,不足以对他们起到惩戒作用”,张先生表示,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6条的规定:“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同时该法则第29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