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零容忍全覆盖 电动车纳入范围
近期,浦东警方多次针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仅22日夜就查获15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表示,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在查禁车型上,将实现对四轮机动车、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残疾车、助动车、电动自行车“全覆盖”。
2月12日21时55分许,民警在唐陆公路沿线进行巡逻执法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沪牌小客车行驶轨迹可疑,遂予拦检。驾驶人黄某酒味浓重,经酒精测试,黄某酒精含量为76mg/100ml,属酒后驾车。
一些驾驶员认为,白天警方查处力度会减弱,转而白天酒后驾车。2月19日14时35分,民警驾车巡逻至张杨北路洲海路口时,发现一辆悬挂豫牌小型客车在此路口闯红灯,遂紧随其后,该车至张杨北路衡安路口再次闯红灯。民警通过打灯和扩音器喊话,最终在张杨北路庭安路口将其逼停。民警发现驾驶员满口酒气,经呼吸式酒精测试,当事人卓某属醉酒驾车。卓某后被刑事拘留。前天14时许,浦东高速交警在上海绕城高速G1501巡逻中再次查到酒驾。
此外,交警部门还查处了多起酒后驾驶摩托车的案例。2月13日19时18分许,本市居民刁某驾驶一辆悬挂沪D号牌的轻便两轮摩托车沿川周公路西向东行驶至川周公路-唐黄路口时,在信号灯显示红色禁止通行情况下强行直行,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相擦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当事人刁某满嘴酒气。刁某所持驾照为A2,准驾车型不符,且未戴头盔。两民警后又将刁某带至医院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1mg/ml,已达醉酒标准。刁某现已被取保候审。
交警还提醒,一些人以为饮酒后只要休息一下就没有关系,殊不知“隔夜酒”、“隔顿酒”同样可能被查出,最好做到饮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