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婚宴喝啤酒中毒 找商家索赔遭拒
2013年03月12日 10:49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3月6日,消费者石先生把写有“公平执法、造福百姓”的锦旗送到临淄工商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手中,以表达感激之情。
据了解,去年12月份,消费者石先生来到临淄工商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进行申诉称,去年10月份他儿子订婚,为宴请宾朋,从临淄区东高生活区一超市购买某品牌啤酒10箱,喝了该啤酒的客人事后均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者出现腹泻。
事后石先生发现,该批啤酒内均有絮状沉积物,所以怀疑该批啤酒有质量问题,遂找到商家进行交涉,要求赔偿损失。但商家却将此事推到经销商那里,2个月过去了,他虽多次与商家及经销商交涉,至今没有说法。于是,便来到临淄工商分局投诉,要求予以处理。
临淄工商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了解事情经过后,及时与商家、经销商进行了联系,对事情进行了详细调查。经销商不承认啤酒有质量问题,双方分歧很大。工商人员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最终经销商同意一次性赔偿消费者石先生4000元。本报3月10日讯(记者 张汝树 通讯员 李永斌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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