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假酒 嫌疑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批捕
2013年03月13日 10:05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有力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切实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提供了保障。
经查,“江山酒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蔡某某在2012年3月参加成都糖酒会时结识了一名姓包的男子,经该男子介绍认识了周某,受周某委托帮其加工装酒,后蔡某某通过周某与其老板余某在成都将加工装酒的具体事宜谈好后,在2013年1月分两次帮余某加工包装“郎”牌酒厂的“洞藏美酒”一千余箱,现场查获生产“郎”酒品牌的“洞藏美酒”(50°,500ml)6613瓶,其中装箱3546瓶(591箱,每箱6瓶),未装箱3067瓶,非法经营额19万余元。在蔡某某加工装酒的过程中对方没有出示过任何关于“郎”酒厂家的授托委托书。大邑检察院侦监科及时向成都市大邑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议将此线索移送大邑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并提前介入此案的侦查。
犯罪嫌疑人蔡某某的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了企业竞争力和创造性,威胁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遂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批准逮捕了蔡某某。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12日讯(记者 时凡)
【编辑:刘虹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