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被列入第一批国家工业遗产拟认定名单
中新网12月11日电 工信部网站日前发布《第一批国家工业遗产拟认定名单公示》,在拟认定的11个第一批国家工业遗产项目中,排在首位的是张裕酿酒公司。
张裕酿酒公司由南洋爱国华侨张弼士投资300万两白银创办于1892年。根据公示附件《第一批国家工业遗产拟认定名单及项目概况》,张裕酿酒公司遗产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大马路56号,东接滨海广场,西至解放路,南至大马路,北至广仁路。核心物项包括:地下酒窖、“张裕酿酒公司”老门头、“张裕路”石牌及张裕地界石、1892俱乐部(张弼士故居)及张裕金库、亚洲桶王及清代进口橡木桶、板框过滤机、蒸馏器、民国张裕金星高月白兰地等早期产品、1912年孙中山“品重醴泉”题词、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奖牌、1937年解百纳注册证书。
众所周知,中国的葡萄种植史可追溯至西汉时期,但葡萄酒和白兰地的工业化生产则是以1892年创办张裕酿酒公司为开端,其标志是引进欧洲酿酒葡萄品种、购置酿酒机器设备、建造地下酒窖、进行橡木桶陈酿、使用玻璃瓶和软木塞包装。1924年《向导周报》第66期刊登的《烟台调查》对张裕酿酒公司描述如下:“该公司的创办人为张弼士,构造楼房,建筑房栈酒窖等屋,占地六十余亩。栽植葡萄园,占地数千余亩,常年雇用工人有千余人。酒窖方广有百余丈,完全用坚石拱成,出品计有十四种。现在总经理为张秩捃(张弼士的长子),在东山西山建有葡萄园,厂内榨葡萄机器、酒房、地窖及贮酒桶等,构造奇妙。并有自己建筑的玻璃厂,自制的玻璃瓶,全部酒工及园工达百余人,为烟台最大的工厂。”(陈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