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韩国娱乐圈自杀事件不断涌现,从2007年1月至今,已经有郑多彬、崔真实、张紫妍、朴龙河等众多韩国娱乐圈明星艺人先后选择自杀结束生命。除了经济、竞争、社会舆论等现实压力外,导致艺人自杀的更有那些无法排解的阴影——潜规则。近期,张紫妍遗书透露自己被迫陪睡100多次,同时还涉及包括郑多彬、崔真实、高小英、张瑞希等巨星,再次让“韩国娱乐圈潜规则”这一话题成为焦点。不过,韩国娱乐圈里的所谓“潜规则”,其实更应该称为“明规则”。
明规则1
“练习生”管理严酷几乎没自由
韩国艺人大多在小学或高中,即被经纪公司签下培训,称为“练习生”。而培训周期一般是两到三年,从十四五岁开始,到十六七岁成熟期时出道。
据韩国《中央日报》报道,韩国普通“练习生”的选拔已经达到了800选1的激烈程度。而练习生中又只有一半左右能够最终成功出道。这种供求间的严重不均衡是造成各种人权侵害的根本原因。目前正在中国发展的韩国籍女艺人Sara称:“一般的培训生(即练习生)在10岁左右就要进入公司,在15岁的时候就会通过考试选拔艺人,这个过程是非常严格的,从声、台、体、表,包括化妆造型都要学习,而且有严格的考核,不合格的会随时淘汰。 ”
前Super Junior组合成员韩庚在《鲁豫有约》中接受访问时曾谈道,“(在韩国)当练习生的时候,最多每天要连续练习20小时。 ”魔鬼般的练习让他很辛苦,甚至骨折了两个月自己都不知道。练习生吃住都在公司,私下外出也被经纪人完全管理,几乎完全没有自由。
没能出道就得“被潜”
如果“练习生”培训几年后若没出道,就会被送去陪酒,结局和理想天差地远。据台湾的《NOWnews今日新闻网》报道,资深影剧记者狄志伟在TVBS《哈新闻》中表示:某年韩国演艺圈曾有一名练习生出面爆料,指控经纪公司表面上包吃住,事实上是把宿舍当成招待所,每次都让富商入内“选秀”,不知情的练习生被公司以练舞为由,带到满是镜子、镜头的舞蹈室,做一些可展露身材的伸展动作,以供“验货”。
韩国电视节目曾报道,韩国一家演艺公司老板李某因涉嫌在2007年到2010年间,对6名歌手练习生进行性侵犯被警方逮捕。
明规则2
签订“奴隶合同”进行经济剥削
经过漫长的等待和压迫,一些练习生最终被经纪公司选中进行包装,签约出道成为艺人。但这仅仅是开始,艺人的生活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光鲜亮丽。据悉,导致韩国娱乐圈“黑幕重重”、艺人不堪重负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卖身契。
2009年7月31日,韩国组合东方神起三名成员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判决三人与SM娱乐公司的13年协议失效,经历数月官司纠葛,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裁定SM与三人的13年合约片面无效——从“东方神起”与SM娱乐公司的这场官司就可以看出,韩国娱乐圈在协议签订上的苛刻。女性偶像组合“少女时代”的成员林允儿披露合约期也像东方神起一样是13年。
谈恋爱之前需申报备案
2008年年末,据韩国《中央日报》报道,韩国爆出10家演艺公司与艺人签署的不公平合同,在这些艺人合同中“欲与异往,应事先和公司商议,然后接受指挥监督。”这样的条款赫然在列。过分的条款还包括:交代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人负债,是否曾有丑闻。谈恋爱之前需申报备案。所有的私人问题不可隐瞒。个人出国也必须通过经纪公司的批准。 2009年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以YG娱乐公司和明星帝国等20多家演艺公司为对象进行了调查,找出了许多不合理的合约条款。比如“乙方要经常向甲方报告自己所在的位置”,“乙方提出解约时,要终止从事同类职业或参加类似演艺活动等相关的所有活动”等条款。
大公司对艺人收入的抽成比例相当高,一般为七三开或八二开,甚至不少艺人在刚出道的几年中根本拿不到钱。韩国女歌手Sara也透露了韩国经纪公司与艺人间的分成问题:“韩国艺人的经纪公司抽佣的比例之所以很高,是因为它们前期为艺人投入了很多,因为这些培训生是不用交费用的,所以韩国的艺人经纪公司抽佣比例,有的可能达到90%。 ”
如果艺人想跳槽,违约金会高到他们完全没办法偿还。东方神起在接受韩媒采访时表示:“解除合同的话,要交总投资额的3倍、总收益2倍的违约金,所以只能被束缚。 ”他们还透露:“合同规定,单张专辑销量达50万张以上的情况,发行下张专辑时成员每人能得到1000万韩元;销量在50万张以下的情况,一分钱都得不到。 ”
明规则3
强迫艺人整容 工作量接近24小时
曾经在韩国宇田、DR、SM等多家大型娱乐公司高层任职的司捷(目前任职天娱传媒经纪总监)在接受媒体访问时称,“整容”是一般韩国艺人出道前的必修课。司捷表示,在练习生阶段,每人都要定时接受“镜头测试”,就是在舞台上让镜头拍摄前后左右各个角度,然后由专业人士给出评估,测试结果就是判断艺人出道前是否要接受整容的依据,他们将视具体情况接受部分整容,这样在镜头中的每一个侧面才能完美无缺。
另外,韩国有上百个综艺节目,为了不被公众遗忘,明星们除了要完成录制唱片、拍摄影视剧等正常工作外,还要接受公司安排参加这些节目。神话组合成员Andy就称:“明星一天只能睡3到4个小时。 ”对于艺人工作量这个问题,司捷表示,“这种高强度的工作很普遍。韩国组合Super Junior被韩国媒体刊出工作日程表,他们的工作量几乎接近24小时。 ”
明规则4
黑道资金涌入
2006年,《朝鲜日报》报道称,当年在韩国娱乐圈掀起了“迂回上市”热潮,裴勇俊、Rain和张东健等明星都利用本人的人气,变身为企业的大股东,但随着作为“大众的偶像”名利双收的演艺人接连投入经纪公司事业或股市,逐渐出现了不良传闻,据称暴力组织的资金流入的疑惑不断被提出。这也就是说,一些黑社会组织可能利用演艺人所具有的良好形象和知名度达到“既赚钱,又洗钱”的目的。
《朝鲜日报》在报道中还透露,黑社会帮派“泛西方派”前头目金泰春曾因涉嫌威胁演员权相宇而被拘留。金泰春威胁过要杀光权相宇全家,因涉嫌强迫权相宇参加日本演唱会被起诉,经过警方调查,权相宇常年受黑社会恐吓的过往才得以曝光。
监禁恐吓施暴
2008年,韩国SBS播出的电视剧《On Air》就描述了韩国娱乐圈的内幕。剧中,人品恶劣的经纪人强迫自己栽培的演员去给广告商陪酒,女演员不从,经纪人便对她打骂相加……而这一切都和张紫妍遗书中所透露的有几分相似,从她自杀前写的书信也可以看出她深受暴力之苦。据韩国《中央日报》报道,警方在张紫妍自杀后透露,其经纪公司前代表金成勋2008年6月在经纪公司办公室3楼VIP室中举行聚会途中把张紫妍叫来,并用塑料瓶和手掌打了她的头和脸,原因是张紫妍对其他人讲了他的隐私。
另据《朝鲜日报》披露,混声3人组合“Typhoon”的唯一女成员Solbi说,在出道之前,曾被一家经纪公司监禁6个月。最后,她趁老板没在练习室的机会,她和朋友们一起从2楼的窗户跳下,成功逃走。
明规则5
艺人陪睡陪酒是常态
2009年,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发布了以女艺人和实习生为对象的调查结果,揭露了一直以来流传的一些有关性侵犯传闻的实际情况,令人震惊。作为调查对象的艺人中,每10人就有6人表示曾被要求过性贿赂,有3人受到过性骚扰,被性侵犯的人也不在少数。10人中有5人以上从社会权力人士那里接到过所谓的“赞助”提案。韩国《中央日报》在张紫妍死后曾经评论说:“如果这种‘历史总是在晚上发生’的男性应酬文化和夜文化依然发挥强大的威力,以性服务手段被榨取、被摧残的柔弱无力的第2个或第3个张紫妍还将会不断出现。 ”
据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2010年发布的《女艺人实际人权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在10名女演员当中就有6名表示曾被要求向社会上有地位的人士提供性交易。31.5%的被调查者表示曾经遭到胸部、臀部和腿等身体部位被摸的性骚扰,有21.5%的女艺人表示曾直接被要求发生性关系,有6.5%的女艺人曾经遭受过性暴力等明显犯罪行为的迫害。提出性交易要求的人有很多,包括财阀、导演、制作公司代表、广告主和政界人士等。在被要求提供性服务的女艺人当中,大约有一半(48.4%)在拒绝之后在角色分配或者主演广告等方面蒙受了损失。
交易场所相对固定
韩国女艺人的性交易一般在高档酒吧或是会馆进行,酒吧或会馆的老板充当中间人的角色。据《中央日报》报道,韩国警方曾在张紫妍所属的The Contents娱乐公司办公楼旧址,发现在三楼有床和淋浴设施,一楼有酒吧。一楼的酒吧是公司接待常客的地方,尤其有可能在三楼举行宴会,并进行女色贿赂。三楼摆放着超大平板电视、影像设备、高档沙发,外面有能够进行烧烤的阳台。在室内厨房的后面配备了有淋浴设施的浴室,旁边有一间放有床的密室。在这里接待实权人物时,公司极有可能把和张紫妍一样的新演员或是希望能够成为明星的“练习生”叫来,强迫她们陪酒。
2009年1月,韩国女歌手IVY在网上披露曾有人欲包养自己,对方提出“见个面就送3亿韩元”,不过她拒绝了。《朝鲜日报》在报道中称,“艺人的生活也缺钱。人气歌手IVY也披露说,曾被‘潜规则’条件动摇过,原因是生活费很紧张。看来,明星也会为金钱折腰。即使是人气很旺的艺人,也有部分人无力抗拒金钱的诱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