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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喜宴谁该道歉?汪小菲大S再发函驳斥张朝阳

2011年03月28日 10:26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3月25日晚,汪小菲与徐熙媛(大S)联合发表律师函,要求张朝阳对其个人微博上发布的不实内容道歉,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逐条驳斥张朝阳在微博中对自己所做的辩解。

  驳斥1:曾明确拒绝现场报道

  张朝阳在微博上说,“我问及搜狐娱乐和微博要不要现场报道,汪说到时再说。”对此汪小菲夫妇在律师函中表示,汪小菲曾经明确地向张朝阳表示过拒绝现场报道。张朝阳还强调,于婚礼当日下午两点到达婚礼所在酒店,碰到很多名人,拍照,发微博,并得到主办方家人默许。而律师函称,汪小菲夫妇不但反复宣导不要公开婚礼过程,还请助理发短信请求亲友配合低调和保密。张朝阳所说的“默许”属于臆测之词。

  驳斥2:张朝阳涉嫌规划偷拍

  张朝阳称婚礼上才知道媒体报道权利给了台湾媒体,这才因此停拍,“后面只是用微博记录了一下现场感受。”而汪小菲夫妇的律师函中则表示,“在本人(汪小菲)第一次发现有搜狐网之记者,而要求其离开现场后,张朝阳先生竟随即又指派另一位不知名之人士,躲在张朝阳先生下榻之客房中偷拍,并在张朝阳先生所经营之网站上,明确标示‘秘婚引发微博直播大战不准拍照?不准记者入场?那就微博吧!’这些都显示出张朝阳在主观上确实具有恶意,且客观上早已事先安排、规划好所有偷拍行动。”

  驳斥3:不道歉就追究法律责任

  张朝阳在微博中强调,“我在晚宴之前一直没有被明确告知不可以拍照发微博,觉得用微博告知粉丝们这么一个大家关心的事件,也帮着推广一下,是好事儿……被告知之后即停止。所以我不认为我的行为在法律上及朋友道义上有什么过错,所以既不认错,也不道歉。”

  汪小菲夫妇的律师函则强调,“张朝阳先生之上述行径,确实已严重侵犯本人之‘名誉权’、‘肖像权’与‘隐私权’。”对于张朝阳“既不认错,也不道歉”的态度,汪小菲夫妇最后委托律师称,再次要求张朝阳公开道歉并承认错误,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家属意见

  张兰当和事老:与张朝阳还是朋友

  本报讯对此次事件,张兰笑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嘛!”她强调:“他们年轻人的事,我不参与。”张兰说,“小菲年轻气盛,张朝阳是老大哥,应该宽容点。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现在他们的态度,应该要三思而后行。”

  张兰还强调,与张朝阳依旧还是朋友,“张朝阳叫兰姐叫了好多年,以后我跟他还是朋友。现在正是蜜月中,幸福的时候,人也容易(不理智),幸福幸福,没有什么遗憾的,祝福他们就OK了。”张兰表示,“我相信他会越来越成熟的,做好自己最重要。”张兰还笑称,自己现在就像“救火队员”。

  关系者说

  记者攻势太猛小P落荒而逃

  25日晚,刚刚从汪小菲、大S婚礼归来的著名化妆师小P来汉参加活动,遭遇媒体密集逼问,竟“落荒而逃”

  作为大小S的御用造型师,小P自然没有缺席“WS婚礼”。不过他主要负责为内地宾客化妆,那英、李静和男方宾客由他造型,大S的新娘妆则不是他负责。他称,婚礼神秘浪漫的感觉是只会在他梦里出现的场景,宾客都很贴心地要求化淡妆,“一是因为三亚比较热,二是大家都不想抢新娘的风头。”

  因为参加的是品牌唇膏活动,小P显然没料到现场都是娱记,对密集的“大S话题”有些招架不住。在记者问及最近大S偏爱腰部褶皱的裙装,是不是为了掩盖怀孕时,他彻底傻掉,笑而不语。随后卖乖说:“等下回答你。”在活动结束的一刹那,他看到蜂拥而上的媒体,急忙在主办方护送下“落荒而逃”。

  搜狐记者暗讽大S:

  直播是抬举你们了

  本报讯3月25日晚,汪小菲在博客撰文,称后悔请张朝阳参加婚礼,并怒斥搜狐记者以他人隐私换取微博粉丝数量增加的行为。随后,被指责的搜狐记者回应,称报道乃记者责任,同时称:“他(张朝阳)‘替我直播’真的太抬举我也太抬举你们了”,还不忘暗讽大S:“我已婚,相信要比大S善于处理我老公和他朋友之间的关系”。记者 张聪(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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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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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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