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昨日报道,29日,山东省作协会员高雷委托律师事务所向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出一份律师函,称电影《非诚勿扰2》侵犯了他的著作权。高雷称《非诚勿扰2》的部分剧情与他2006年出版的《时间书》后记内容一致,如人生告别会所涉及场景以及亲朋好友送别等形式,他要求华谊立即停播《非诚勿扰2》,并在全国性媒体(包括报纸、电视、网络)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而华谊兄弟方面声称还未接到该律师函。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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