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今日一审宣判: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人民币。图为庭审现场。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
5月17日,北京东城法院一审认为,高晓松醉驾致多车追尾,并有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昨日是高晓松可以提出上诉的最后一天,昨日记者从高晓松的律师处获悉,由于高晓松明确表示不上诉,判决将从今日开始生效,高晓松将在东城看守所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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