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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娃之父”告美影厂讨著作权 一审被驳回

2011年09月13日 10:14 来源:重庆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葫芦娃”是上世纪80年代家喻户晓的动画人物,最近,设计这一动画造型的“葫芦娃之父”胡进庆和吴云初,将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葫芦兄弟》等两部动画片中的系列角色美术造型著作权归其所有。日前,黄浦区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对该判决,两位老人已向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今年75岁的胡进庆和70岁的吴云初,曾分别是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一级导演、一级美术设计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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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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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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