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创作歌曲《血染的风采》等而走红的著名音乐人苏越,被控以投资迎奥运巡演等为由,先后骗取5746万余元。
记者上午获悉,二中院认定苏越犯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当庭忏悔 辜负朋友和领导
10时,56岁的苏越被带入二中院法庭,相比半年前在法庭上受审时,苏越明显清瘦了许多,黑框眼镜下的面容多了不少淡然和平和。
法庭随后进行了20分钟的补充质证。
在最后陈述阶段,苏越用沉稳的声音说了一段自我忏悔与人生剖白:“首先我还是很抱歉,在人生的后半段,为了做我认为轰轰烈烈的大事,遇到风险时,采用了非常愚蠢的办法,把自己带入歧途,辜负了曾给予我很大帮助的朋友和领导,也给别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最为后悔的是,我没有保护好自己热爱的文化产业,在国家鼓励文化产业时,我又没有机会了。希望在我还有余热和才能时,考虑我不是主观恶意犯罪,能给予我一定的宽大,让我有机会再为国家、社会、家人作出贡献。”
随后,法官宣布休庭20分钟。苏越随即被法警带出法庭,等待即将到来的判决。
上午现场
律师表示 用版权及股权还债很难实现
此前开庭时,苏越曾表示,愿意用自己的版权及股权还债,并称价值共计四五千万元。
但上午开庭前,作为苏越辩护人之一的翟律师表示,苏越提到的版权是指他的公司曾投拍的电视剧的版权,但这些电视剧的母带目前都已找不到了,版权单位也找不到登记,根本无法实现变现还债的目的。
“他被关进去这么久了,公司一团糟,那些事根本没法进行。”翟律师表示,苏越在无锡太湖传媒等公司的股权也都被冻结了,有些是早前因其他案件被其他法院冻结的,不光是二中院这案子。
他认为,苏越用自己的版权及股权还债的愿望很难实现。
此前据检方指控,2007年12月至2008年10月,苏越虚构其公司有投资迎接北京奥运会巡回演出活动的资格,伪造合同,诈骗574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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