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光景,虽有高墙相隔,但高晓松在看守所中的生活却不平淡。早有网友根据相关报道总结,这半年来,高晓松“状态不错”——听着雨声创作《大武生》主题曲《如梦令》,写诗集《纪传体》,看《大英百科全书》……如此充实的生活让人感到高晓松的服刑生活相当励志。
不可否认,高墙没有挡住高晓松的才华。这不,自从他11月8日刑满释放后,就没少受到关注,除微博众网友“一人送高晓松一句话”外,他在服刑期间翻译诺贝尔奖得主马尔克斯小说《昔年种柳》(书名为高晓松译)的译文也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人称赞译文有才华,风格像王朔;也有人称翻译语言太地方化。当然网友最关注的是,高晓松会不会继续翻译小说全文?译文会不会出版?昨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多方采访。
出版公司 没意向与他合作
国内一度在很长时间内没有获得马尔克斯作品的授权,直到今年才首次出版了有授权的《百年孤独》。出版该书的新经典图书公司称,《昔年种柳》的版权还在洽谈之中,不清楚高晓松是否获得了授权,而且也没有看过他的译文。在得知高晓松是从英文译本转译的之后,该公司营销宣传主管岳卫华表示,关于马尔克斯的作品,他们会约请西班牙语的专业翻译进行直译,因此不大可能邀请高晓松参与到翻译过程中去。
事件发展
“里面”翻译“外面”热议
不知是不是服刑生活让高晓松感受到了“百年孤独”,这位音乐人潜心翻译起了马尔克斯的《昔年种柳》。
最初,是高晓松的好友、作家冯唐第一次将《昔年种柳》第一章的部分译文贴在了自己的博客上。一些网友在冯唐的博客上留言,大赞高晓松翻译的有水平——“文笔犀利,风格迥异。翻译的境界也是再创造的过程。”随后,9月14日,高晓松的助理将《昔年种柳》第一章译文的全文约1万字在高晓松的博客上贴出,助理特地写道:“这本书目前没有中文译本,高老师从英译本转译而来……目前国内没有这本书的出版权,我们也没有授权,贴出译文仅限大家交流评论。”
随着高晓松在立冬之日刑满释放,这篇译文几日来引来更多网友的阅读,很多人在看后,称赞高晓松的翻译风格独特,语言犀利,有王朔的风范。但也有名作的忠实读者,则倾向于书面化和浪漫的语言风格。有人指出,在译文中,高晓松的京腔让人没法接受。有网友发出这般质问:“拜服于马氏的文笔和才思,压不住好奇,找来高版的《昔年种柳》。看完郁闷了。高童鞋(同学)有这么好的笔力,写点自己的不好吗?非得折腾马先生的东西?”
就在大家对高晓松翻译《昔年种柳》热烈讨论,并期待接下来的译文时,有两个声音显得尤为迫切,一是希望早日看到该译文出版,二是质疑——翻译大师的著作,未经许可就发布出来,这种做法是否有些不妥?
文学网站 不会那么费事
网络文学现在已经成为阅读主阵地,那么知名网络文学网站是否能“接纳”高晓松的译文呢?记者就此咨询了盛大文学,公关部的刘峰称,不了解高晓松翻译马尔克斯作品这件事,而对于外国文学,盛大一向采取购买其中文版版权后制作成电子产品发布的形式,一般不会购买原文版权后再请人翻译。
律师 已是典型的侵权
截至目前,高晓松的译文在博客上已有6万多次的阅读量,并被大量转载和收藏。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魏炜做出了以下分析:对原作进行改编、翻译等均属于演绎行为,如果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这类行为则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将译作发上博客并产生高点击率的行为,已经涉嫌侵权。
魏炜表示,对于网站来说,点击率属于盈利行为,凭借这一点,高晓松发布译作是典型的侵权。昨日,记者拨通了高晓松本人的电话,其经纪人接听并表示:“不知道这件事,还是亲自找高晓松本人核实吧!” 本报综合报道
微评论
当马尔克斯遇到高晓松
高晓松翻译的《昔年种柳》之所以在他刑满释放前后能引发如此高的关注,是因为其一,原著作者是大名鼎鼎的加西亚·马尔克斯;其二,译者是因酒驾获刑的名人高晓松,而翻译的地点恰是在看守所。这三个效果夹杂在一起,使得《昔年种柳》注定不是一篇平凡的译文。
高晓松服刑后及刑满释放引起的社会关注,被专家称为是一次成功的危机公关,公众之所以没有对高晓松的行为大加批判,反而更关注其服刑生活,只因为高晓松在错误面前诚恳面对并坦然承担责任。如果不是这样,相信,高晓松的译文也不会受到如此高的关注。
无论译文将来是否能出版,这篇译文会比马尔克斯的原著以及未来可能会出现的中文译本有特殊的意义——这是犯了错的名人高晓松在服刑期间翻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