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知名主持人杨澜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冠名”出书一案,北京朝阳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及作者李文静二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45万元。被告对一审判决拒不服从,提起上诉。时隔3个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12月16日就此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由被告负担全部诉讼费用。
“杨澜说”大多为臆想编撰
据了解,2009年12月,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作者署名为李文静的《杨澜给女人的24堂幸福课》一书。在未经杨澜本人许可,也未就该书的内容进行确认或取得授权的情况下,以杨澜的姓名为书命名,在书中大量使用其肖像照片,构成对杨澜姓名权和肖像权的事实侵害。同时,作者李文静从未对杨澜本人进行过任何形式的采访,书中大量引用所谓的“杨澜说”的内容多为臆想编撰。
杨澜认为,出版社和作者通过这样的手段,将这本书打上了“杨澜”烙印,强行将侵权作品与杨澜之间建立联系,以实现其违法获利的目的。
2010年5月,杨澜正式函告被告停止侵害。2010年6月4日,被告以虚假承诺的手段答复停止销售后,仍继续扩大侵害后果追求获利,导致侵权书籍销售至今。按法律规定,仅侵犯肖像权一项该书就应该立即停止销售,尽管一审已判定该书构成对杨澜姓名权及肖像权的侵害。但是一审后该书却并没有下架,反而在大书店成为热销区的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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