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仔曝偷拍内幕 追星诀窍:瞎转悠+记车牌号+线人(3)
“黄哥”说,在内地,还数北京的狗仔队最多最专业,“这里有风行工作室,有麦特工作室,各个门户网站也都会有自己的偷拍团队,还有一些自由的狗仔。上海、广州也有狗仔,但是还没成气候。当然,最专业的当属港台的狗仔了。”而做狗仔是有条件的,“黄哥”就列出了硬件要求:个子不能太高,反应要快,记车牌及懂摄影等技能缺一不可。
狗仔队“标准配置”
一辆车+司机+摄像师+摄影师
偷拍“常规手段”
广角+长焦+挑战相机极限的感光度
狗仔队也叫追踪摄影队
1960年及1963年,意大利导演费德里柯费里尼在电影 中 制 造 出 一 个 名 叫Paparazzo的角色,是一个专门拍摄名人隐私的记者。从此“Paparazzi”(是意大利姓氏Pa-parazzo的复数形式)就成为那些专门搜刮名人私人生活的形象,正式翻译名应为“追踪摄影队”。
“Paparazzi”传入香港后,被改称为Puppy(小狗),一来是读音相近,二来词汇跟此类记者的追踪行为也相似。随后该词逐渐演化成了“狗仔队”。
法律解读
偷拍犯法吗?
狗仔的行为会不会触犯法律?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的丁辉律师表示,狗仔如使用跟踪器、窃听器或针孔摄像机等仪器拍摄,或未经允许在明星的私人空间内进行拍摄(或远程拍摄),以及在洗澡、更衣时拍摄,就会触犯法律。至于在公众场合跟拍明星,并不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权。
丁辉律师还表示,肖像权保护有两点: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以侮辱或恶意丑化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至于狗仔偷拍,并在媒体上刊发的照片,“不能绝对地说合不合法。我个人认为,不直接以营利为目的,且如无使用PS等手段刻意丑化明星,很难认定狗仔是否侵犯了明星的肖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