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走红多是非:海清"耍大牌" 吴宗宪或入狱10年 (8)
2012年03月16日 09: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王学圻(资料图)
王学圻"被同居案"胜诉 报社公开道歉赔6万元
2010年底,因被指“与范冰冰同居两年”,演员王学圻怒将捏造该虚假新闻的某报纸以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告上法庭。历时一年多,沸沸扬扬的该案件终于尘埃落定。2012年1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王学圻胜诉,被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经构成对原告王学圻名誉权的损害,被判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在该报娱乐版显著位置向王学圻本人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六万元。
据悉王学圻在诉状中称,去年12月2日,成都某媒体刊登《范冰冰、王学圻已同居两年》,文中以某导演的名义捏造了大量内容。王学圻称,自己视荣誉和名誉为生命,而该媒体捏造上述事实撰写文章并予以刊登,无疑使他置身于极大的舆论漩涡中,已严重侵犯了名誉权。
【编辑:蒲希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