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成遭《北爱》编剧发律师信 因剧本版权纠纷
陈思成(左) 中新社发 李学仕 摄
一部《北京爱情故事》让一众主演大红,也带来了不少故事——先是传出“士兵帮”兄弟因删戏不和,随后编剧李亚玲炮轰陈思成拖欠稿酬,而就在陈思成透露将操作“北爱”电影版后,李亚玲干脆决定就剧本版权纠纷起诉陈思成。
7月9日,李亚玲在博客里贴出一份律师声明,声称没有经过她的书面同意,陈思成不得擅自单方面将其共同创作的电视剧剧本改编成小说、电影等其他艺术作品。陈思成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已经找了专业的版权律师,“如果对方或个别媒体继续恶意炒作这件事,适当的时候,我会通过律师发澄清声明的”。
本报记者沈参 长沙报道
创作期——同为“北爱”的战友,交情不一般
“北爱”未播之前,陈思成与李亚玲一直是好朋友。两人因电视剧《大丫鬟》结识,李亚玲曾多次在微博与贴吧公开称赞陈思成是个非常有才学的演员,不吝赞美之词;不少陈思成的粉丝也认识李亚玲,并经常互动。后来,电视剧《北京爱情故事》剧本创作了10集后无法继续,陈思成就邀请李亚玲一起写后面18集,李亚玲回忆说,“当时是没有拿到投资、也不知道收不收得回稿酬的情况下帮他改写剧本”。这段时间,堪称两人的“蜜月期”。2010年11月,《北京爱情故事》的发布会后,陈思成曾在微博上公开感谢李亚玲,称李亚玲为他的“战友”;李亚玲在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不愿意居功,“我只是这部剧的后妈,他们才是亲生的”。
关键台词
陈思成:从09年底的一句承诺,到今天的北爱,太多太多偶然组合成此刻的必然。虽然创作理念上有些差异,但还是祝福你并感谢你!北爱的另一个战友,李亚玲!
李亚玲:请记者朋友们主要采访思成吧,我就不喧宾夺主了。因为我参与这部戏的创作纯粹是出于友情协助。思成和他的朋友们才是这部戏的亲爹亲妈,而我是这部戏的养母。
播出期——剧本分成引争议,李亚玲曝被拖欠稿酬
两人相互支持的场景,随着该剧的播出瞬间灰飞烟灭。今年2月,李亚玲突然发表多篇博客,直指陈思成独揽编剧权,并存在拖欠稿酬现象,愤怒表示以后不会再合作。
李亚玲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她接手剧本后,将前10集中的7集进行了完全的改编,后面18集,70%是自己写的,“有两集他删掉了,最后是一个26集的剧本”。李亚玲表示,“北爱”最初签约时就是用她写的剧本,直到2010年8月13日与投资方签约后,陈思成才开始闭关创作,“因为我的剧本他才能顺利签约,同时争取到了导演合约。可他在宣传中,称剧本九成以上是他所写,这完全不是事实”。至于拖欠稿酬的事,李亚玲表示,当初因看重两人的交情并没有签约:“我主动提出等他拿到稿酬后再分给我”。她还说,因认为陈思成的贡献更大,所以主动提出只拿稿酬的30%,不料后来拿到的稿酬与应得的数目相差很大,并被多次拖欠。
关键台词
陈思成:李亚玲是在我创作的基础上去写了那稿剧本,但其实我后来在拍摄中对这稿剧本用得很少,所以李亚玲实际拿到的稿酬,已经远远超过了她实际创作的比例。
李亚玲:前面十集我进行了重新创作,后面18集是我后来写的。是因为我的那个剧本才拿到投资,而且顺利签约。我是他现在这么成功的恩人,可是他却忘恩负义。
后“北爱”期——电影未拍,先打版权官司
近日,陈思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要将《北京爱情故事》改拍成电影。此话一出,又引来了第二轮争执。这一次,两人都提出走法律途径。
“我觉得北爱火了,它现在是有品牌衍生效应的,如果说想出电影、出小说也好,我都能理解,但是应该是我们两个版权人商量着办”,李亚玲认为,陈思成单方面宣布是对她的不尊重,“他必须要经过我授权,共同署名且需要向我支付报酬”。
陈思成宣传琴琴在接到记者电话时表示,陈思成最近在旅游,不想再纠结于此事。至于李亚玲对于改编电影版的不满,她表示,此事他们已经咨询过相关法律专家,做好了准备。“而且,这个现在都只是计划,不好多做回应”。
关键台词
陈思成:电影版的剧本与电视完全没关系,我只不过只要一个“北爱”的名字罢了。这个名字和她也没关系,我2006年就已经有了。
李亚玲:既然是要重新写一个完全不一样的故事,那为什么要叫北爱呢,既然叫北爱,那就是想要借助北爱这一个品牌效应,想搭这部剧的顺风车。
[第三方观点]
“改编电影不能算侵权”
“这其实是一个作品名称是否受著作权保护的问题。”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陆刚,他表示,判断其是否侵犯著作权的标准是,作品名称是否能够单独构成一个作品,“要看这个作品名字是否具有独创性”。
陆刚分析,如果陈思成要拍的电影版像他所说的那样是完全与电视剧不同的故事,就很难构成侵权,“我国法律是允许两个作品有相同名称、不同内容的”。但他补充认为,因为《北京爱情故事》电视剧产生了一定的品牌效应,“关键问题就是,在发表这些新闻的时候,是不是有故意搭《北京爱情故事》这部电视剧的便车,有没有造成公众的混淆,这样一个主观故意的话,可能存在一个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