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惠醉驾被拘役4个月 庭上程序简单审35分钟落判
2012年07月12日 14:22 来源:海峡导报 参与互动(0)
7月11日上午,相声演员刘惠因醉驾接受法庭审理时,没请律师,也放弃了自我辩护,说得最多的便是“认罪”。这起影响甚大的醉驾案在经过35分钟审理后落判。北京东城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刘惠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图片来源:CFP视觉中国
没请律师,也放弃了自我辩护,昨天上午,相声演员刘惠因醉驾接受法庭审理时,说得最多的便是“认罪”。这起影响甚大但程序简单的醉驾案在进行了35分钟审理后落判。北京东城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刘惠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55岁的刘惠目前是中国广播艺术团说唱团国家一级演员。据北京东城检察院指控,2012年6月16日,刘惠饮酒后驾驶红色讴歌牌SUV汽车,在行驶至北京和平里西街时,与他人的小汽车发生追尾事故,经检测,刘惠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13毫克,已经构成醉酒驾车。刘惠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检方认为刘惠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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