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评:被迷奸女星受到的三次伤害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富少李宗瑞事件,再次说明了一个重要的道理:只有处境相同者才能真正体谅。事发后,范玮琪表示,对那些流出的照片,她的态度是“不看、不传阅、不讨论”,林牧洁在微博中发布有关“散布猥亵物罪”的法律条款,吴佩慈公开呼吁:“有点同情心,不要再二度伤害那些可怜的女性受害人”。大多都是女性而且是女艺人,深知娱乐圈和社交界的艰险及无奈,对受害女性多点体谅。男性艺人中,目前也只看到刘德华在接受采访时,呼吁大家不要传播那些照片。
身为女性,行走江湖,要多一重风险。莫文蔚的母亲何敏仪,在莫文蔚去欧洲留学前,曾经教育她,在社交场合,要掌握自己的酒量,饮酒前吃点东西,离座前,务必将自己的酒饮尽,返回后不要再喝余下的酒,以防别人在酒中下药。
那些女艺人或许是情愿的,或者如某张姓男艺人所说,她们只是“为了他的钱”,这都是私人的事,如果他们达成默契,旁人也作不得声。但迷药及偷拍,甚至刻意传播,显然超出他们的契约,她们都是受害者。但作为娱乐圈的受害者,她们要多一层顾虑,声名是她们的软肋,声名受损是她们最大的噩梦,甚至大于身心受损,鉴于这层考虑,她们通常不会声张,甚至在事发后努力否认。所以,许多发生在娱乐圈的侵害,最终都以和解告终,甚或不了了之。
事实上,这些女艺人,经历的是三次伤害。被侮辱被损害,是她们经受的第一次伤害,这次伤害,或许可以靠当事人自己的力量,靠时间的流逝悄悄抚平;将影像流出,是她们要经受的第二次伤害,尽管目前责任未明,但警方已经为此道歉;观看和传播,则是对她们的第三次伤害,这次伤害的实施者,却变成了所有围观者,伤害力度,甚至大于第一次。
文/晶 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