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遭追讨5700万元 前女友称帮其理财13年
据香港媒体消息,周星驰的前女友于文凤上诉香港高等法院,向他追讨近7000万港元(约合5700万元人民币)投资豪宅的佣金。
于文凤指出,自己与周星驰在一起13年,于2010年3月正式分手。在两人谈恋爱的13年中,于文凤一直担任周星驰的理财顾问,为他提供理财投资服务。
上诉状透露,于文凤与周星驰在2002年签订合约,于文凤担任周星驰的财务顾问,周星驰每月付她2万元顾问费,该费用曾加至5.9万元,后来又调低至3.5万元。除顾问费外,周星驰也口头承诺会将投资所得除税后利润的一成给于作为佣金,于文凤透露,周星驰在2007年5月起一直有付她佣金,直至2010年1月,她合共收取了近2000万元。她与周星驰的顾问合约至去年9月中止。
于文凤还指出,2004年楼市低迷,她得知花旗银行打算拍卖普乐道天比高地段,便建议周星驰竞投,周星驰采纳她的建议,最后以3.2亿元投得,于文凤又靠她在社交界人脉,邀得菱电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胡亮明合作,不然周星驰连一个月的发展费用也付不起。于文凤一直花尽心力在项目上,2007年5月在地段上建成四间独立屋,其中两间分别由周星驰及菱电所有,另两间在2009年出售,于文凤并分得约1500万元佣金。
上诉状指,菱电近期出售他们名下的独立屋,出价8亿元,于文凤认为周星驰名下的独立屋最少也有同等价值,并认为她可分取一成价值,即约8000万元作佣金,而周亦答应。但至去年7月,周透过胡亮明告知于,周想分期支付该笔佣金,周打算先分3年每年付于1000万元,余数在第四年物业出售后才付,但于没有接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