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文库侵权案一审宣判 韩寒慕容雪村获赔14.5万
作家维权联盟诉百度文库案取得进展。昨天11时,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作家韩寒、郝群(笔名慕容雪村)、韩瑷莲(笔名何马)诉百度侵权一案作出判决,认定百度侵权事实成立,并判处百度分别赔偿韩寒8.38万元、郝群4.79万元、韩瑷莲1.33万元,但驳回了原告关闭百度文库的诉求。
作家、维权联盟执行人贝志城表示,这一裁定认定了像百度文库这样的专门性功能网站,将不能再以“避风港原则”作为借口逃避对版权责任的保护,意义重大。但他也忧虑,赔偿金额远远低于作家作品版税收入,或将不能阻吓互联网侵犯版权的行为。
这一系列诉讼源自去年3月。当时国内多名作家发表文章声称百度侵权,而百度则按照“避风港原则”进行回应,即按照相关规定,网络存储及搜索提供商在接到权利人申请通知后,断开侵权的相关链接,即可不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各执一词,最终选择诉诸法庭。
海淀法院宣判结果显示,此次诉讼共涉及14个案件,其中7起被驳回。其中原告要求关闭百度文库的请求、公开进行道歉等主张,法院均不予支持。法院认为,该主张并无法律依据。
在这一维权案件稍告段落之际,作家维权联盟执行人贝志城依旧忧虑重重。
贝志城在昨日发表的微博中说:“事实上,在目前的中国互联网上侵权泛滥的情况下,百度公司在百度文库被起诉后判决下来前已经开始整改百度文库,已经是互联网公司中表现最好的了。”此话剑指苹果公司的侵权行为,“(苹果公司)公然在苹果应用商店销售盗版作品牟取利益,对任何警告完全不予理睬;甚至在被起诉后不仅坚持违法行为还委托律师事务所通过提出管辖权异议,试图逃避中国法律管辖和拖延时间。”
事件回放
2011年3月15日,贾平凹等50位作家公开发布《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指责百度文库“偷走了我们的作品,偷走了我们的权利,偷走了我们的财物,把百度文库变成了一个贼赃市场”。7月4日,作家维权联盟的出现标志着作家维权行动开始诉诸法律。去年9月,作家维权联盟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对百度公司的起诉书,针对百度文库涉及的作家16本作品的侵权行为发起诉讼,索赔金额近200万元。 驻京见习记者 陶禹舟 记者 乐梦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