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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楠投资餐厅反成受害者 发律师声明澄清(图)

2013年01月08日 11: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孙楠投资餐厅反成受害者发律师声明澄清(图)

  中新网1月8日电 2012年年底,由孙楠入股的“都太国际海鲜自助”餐厅被曝光已关门停业近一个月,不仅拖欠供货商货款和员工工资,会员也无法退费。

  此前,孙楠本人解释,停业是因为业主不断涨房租,导致餐厅负担越来越重,自己甚至用演出收入来补贴餐厅。但不少人依旧把欠款的矛头对准孙楠。

  对此,孙楠昨委托律师做出回应,律师称孙楠仅间接持有餐厅的19.6%的股权,所谓“间接”,是因为孙楠在大股东中方尚星管理投资公司里,持有40%的股权,所以对餐厅没有控制权。

  另外,律师指出孙楠不仅不参与餐厅的管理和运营,更不是公司的法人,也无权决定公司的一切事务。餐厅开业至今孙楠从未分得一分钱利润,而且在2012年5月宣布因亏损不再投钱后,又自掏腰包出500万维系全体员工半年的生存。

  随后,律师表示,对于个别不法分子以孙楠是知名人士为由,试图要把事情弄大,来威胁孙楠替韩方抵债,对于任何损毁孙楠声誉以及想趁火打劫的行为绝不容忍,将依法追究责任。

  律师声明全文如下:

  关于孙楠与都太自助餐厅所涉纠纷的律师声明

  作为孙楠先生的律师,我们代表孙楠本人,就近期发生的,都太海鲜自助餐厅部分员工和供货商向孙楠“讨薪”,“追索债务”等事宜,向媒体及社会公众发表如下声明:

  第一、 孙楠并不是都太餐厅股东,其仅仅间接持有都太餐厅19.6%股权。坐落在北京蓝色港湾的“都太海鲜自助餐厅”的经营者为北京都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改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外方为亚洲都太餐饮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中方为北京尚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都太餐厅的法定代表人为外方指派的韩裔美籍人,金亨敏。孙楠在重伤的尚星公司也是小股东,仅持有40%股权。

  因此,从股权架构上讲,孙楠仅间接持有都太餐厅19.6%股权;都太餐厅的外方,及尚星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孙楠没有亲属或者其他代表股关系,孙楠对自己持有部分之外的股权没有实际控制权。

  第二、 都太餐厅因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应当由其经营者北京都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依法承担。中方股东尚星公司在其已经投入并亏损的49%注册资本以外,不应承认任何法律责任。孙楠甚至不是都太餐厅的股东,因此在法律上对于都太餐厅的负债更无任何责任;

  同时,孙楠从未担任过都太餐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管。孙楠本人对于餐厅的经营管理既无决策权、话语权,也从不参与意见。因此,都太餐厅因经营管理存在问题导致不能盈利、对外负债,在事实上也与孙楠本人没有任何关系。

  第三、 孙楠先生作为知名艺人,在肩负社会责任的同事与所有公民和投资者一样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孙楠以一个正常的投资者的角色投资于都太,在2012年5月外方已宣布因常年亏损决定不再投入一分钱之后,孙楠以其个人出资近500万元又维系了企业和全体员工半年的生存。

  法律从不会规定公众人物有义务为亏损企业买单,但孙楠却在其应承担的投资者义务之外,额外承担了巨大的责任。至于都太餐厅的后续问题,只能由法定代表人、董事会负责处理和解决。孙楠先生在法律上没有责任,而他在道义上却已做到了仁至义尽。

  第四、 近期,个别不法分子试图利用公众人物的名誉和知名度,进行诋毁、煽动、歪曲事实,以及前往孙楠所在公司、居所干扰公民正常工作生活。该等行为,不但构成了对孙楠先生名誉权的侵害,而且已经涉嫌聚众扰乱社会治安,依法将要收到治安管理处罚甚至刑法的追究。在此,我们奉劝他们能够理性维权,按照法律的程序向正确的责任方主张权益,切莫因一时冲动或旁人蛊惑,将自己从权利人变为责任人。

  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晓征 律师

  2013年1月7日

【编辑:张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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