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卡丹称禁食原因非"肝肾毒性" 宋丹丹如释重负
(记者 寿鹏寰 喻德术)近日,有微博称,优卡丹和好娃娃小儿氨酚烷胺颗粒,被证明对儿童的肝肾功能有损害,“一岁内禁服,六岁内慎服”。这一事件,让优卡丹的代言人宋丹丹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昨日,优卡丹官方微博回应,已修改产品说明书,一岁以下婴幼儿应禁食优卡丹,而禁食原因非“肝肾毒性”。宋丹丹转发了优卡丹的回应,并发布了四个字“如释重负”。
宋丹丹曾第一时间在微博上对此发言,表示“将诚恳地通过媒体站出来道歉”,并表示如果优卡丹真的有问题,“我将不会再代言任何药品类广告”。很多网友对于宋丹丹的行为表示认可,称赞她“敢于担当”。
优卡丹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按照国家食药监局2012年5月17日发出的通知,1岁以下婴幼儿禁用小儿氨酚烷胺颗粒的原因并非“肝肾毒性”,而是因为“缺乏新生儿和一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证据”, “1-12岁儿童依据说明书可放心服用,不会对肝肾功能造成损害。”
然而记者走访京城多家药店发现,购买该药品时,大部分药店店员不会主动提醒不能给1岁小孩服用,而说明书未被修改的优卡丹在药店仍然有售,更有店员称该药物1岁以下小孩可以服用,只要药量减半即可。
他山之石
敏感产品 不接为妙
通过自己巨大的公众影响力来为产品宣传的明星,产品出了问题,社会形象无疑会受到损害,因此在国外,明星对敏感产品的代言往往会说不。
在欧美国家,也没有明确的法令对类似事件进行规定,但是明星们都很识时务地远离这些容易出现问题的产品,并谨慎地选择代言。
美国已故明星格里高利·派克曾在接受采访时说,公众人物应当为自己的代言和影响力负责,“我们的影响力是普通群众所提供的,而在这时候我们就更应当为他们负责,承担起我们应担的责任。”
这次优卡丹事件,让不少人为中国药品的质量和监督深感担忧。但比起担忧,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有人站出来为这些事情负责,也许宋丹丹应该重新拍一个广告,告知更多人“1岁以下儿女,慎用优卡丹。” 文/记者 许思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