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丹丹为代言优卡丹道歉 称不再代言任何药品
2013年01月28日 09:35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家有儿女,常用优卡丹”,许多家长对这句宋丹丹的广告词非常熟悉。近日,微博上流传的“优卡丹和好娃娃的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已经被充分证明了对儿童的肝肾有毒性,一岁内禁服,六岁内慎服”消息,引发多数网友转发并引起媒体关注。
宋丹丹25日晚10时许发表微博,称向公众诚恳道歉,并表示今后再不代言任何药品类广告。她在微博中说:“网上惊闻我代言的优卡丹对儿童健康有害。当初接此药物广告时,我及经纪公司的态度都慎之又慎,因此对厂家及药检部门的审批做了详尽的审查。假如今天网上爆料属实,我将诚恳地通过媒体站出来道歉……我将不会再代言任何药品类广告!”
26日,生产优卡丹的药厂官方微博称“1-12岁儿童依据说明书可放心使用,不会对肝肾功能造成损害,1岁以下婴儿禁服。新的说明书中已删除1岁以下儿童应在指导下使用。我公司已按国家药监局要求,完成了说明书修改……按国家药监局标准生产和销售。”宋丹丹转发了这条微博,并写了四个字:“如释重负。”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