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案"76人律师团“系谣言 律师:网友电影看多了
9日,微博热传“李天一(李冠丰)将聘请76人组成的豪华律师团,为自己的案件辩护。”同时传“李天一最先奸女不构成轮奸”这引来众多网友围观。记者通过采访律师得知,在庭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只能有两个,而法官对轮奸的量刑则不会考虑先后,因此微博所说内容不实。法律界人士推测,依未成年人标准,对李天一的量刑很可能不会超过10年。
9日,微博热传“李天一最先奸女不构成轮奸”,同时称“李天一聘请了由76人组成的庞大律师团”,一时引来众多网友围观。记者采访律师得知,我国刑法中根本就没有轮奸罪,轮奸属强奸罪范畴,对量刑有重要意义。而微博中提到的,李的76人律师团领队、法律大学副校长张爱国教授表示:“李天一因第一个与被害女子发生性关系,不构成轮奸罪,只是以判罚较轻的强奸罪批捕,这是律师团所有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对此,记者经调查发现,中国并没有大学叫法律大学,更没有名为张爱国的副校长。而针对谣言中的“76人律师团领队”,律师说,理论上只能有两个辩护人,即使有76个律师,那也只能是在庭外出谋划策,“很多网上的朋友外国电影看多了,才会有这样的猜测”。
然而,李天一为何罪名为强奸而不是轮奸?律师表示,两人以上就可构成轮奸,轮奸是强奸的一种。二人以上轮奸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李天一为未成年人,在量刑上或有所减轻;但在此前,李天一曾因寻衅滋事被劳教,且获释后不满一年属于“构成有前科”,或将成为加重量刑的依据。此外,也有法律界人士推测,依未成年人标准,对李天一的量刑很可能不会超过10年。对于网友热议的轮奸先后的问题,岳律师表示轮奸没有先后,要看他的主观意识,如果他的主观意识上知道后面有人要实施强奸,先后紧接着对同一女性强行奸淫的行为就是轮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