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淫少”李宗瑞被指判决过轻 被害女子不服上诉
2013年09月25日 10:51 来源:东南快报 参与互动(0)
富少淫魔李宗瑞涉嫌偷拍和迷奸的案件,被判共计赔偿给被害人1425万元及22年4月徒刑,判决结果一出,多数被害女子不服,认为轻判,台北地检署23日向法院声明上诉。
北检认定李宗瑞对30名女子性侵,6人惨遭下药迷奸、12人被强制性交,另12人酒醉遭乘机性交,但法院仅认为有9位女子受害。检方表示,至少8位女子要求上诉改重判,但由于上诉理由过多,赶不及在法定10天上诉期整理完成,才会赶在最后一天先声明上诉,理由后补。法院认为其中21名女子看不出来被强迫,有些女子配合变换姿势,部分女子则说“喜欢”,并没有逃离举动,因此仅认定李宗瑞对其中9人乘机性交,而且将迷奸、强制性交部分,改用罪责较轻的“乘机性交罪”处置,判决结果出来后引起被害者不满,决定上诉。
【编辑:耿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