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迈克尔·杰克逊终于把梦露、格瓦拉、猫王、李小龙和拉登远远地抛在了身后。
迈克尔·杰克逊若没死,或者至少不像现在这样死得如此戏剧化的话,他只是这个世上最出名的人之一——现在,他终于把梦露、格瓦拉、猫王、李小龙和拉登远远地抛在了身后。他这一招非常漂亮,是他迄今为止踏出的最完美的一脚太空步,他用猝死将公众从对他的鼻子和性向尽刻薄之能事的鄙夷和嘲弄中拉回来,让人们明白他首先是一个唱歌跳舞的,而且,是最好的。对他来说以死正身不算矫枉过正,作为一具身高1米78体重只有51公斤的“骷髅”,作为一个胃里没有一粒粮食只有一堆药丸的病人,作为一个没有鼻梁的人,作为一个为名誉奋斗一生最终一点名誉没剩的人,他不愿再混了,遂决定枪头一抖,回马而去,去做这个世上最出名的人。
很少见到为了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呈现给公众看而自愿挨千刀,这是名人的职业操守,那些韩国明星都是杰克逊的徒子徒孙。然而,韩国明星是按照主流审美来动刀的,杰克逊在定义美为何物时完全基于自我审美,当这个审美与公众价值相悖或不调时,就会成为妖精。不管怎样,此事已尽可证明他为了取悦这个世界是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的,这是他立志成为最出名的人的决绝之心,无人堪比。
猫王、披头士经常被拿出来跟他比肩而提,他们在音乐上的造诣确实绝不比杰克逊差,但影响力就差下一截,不是因为他们老,而是因为他们在视觉上实在没法跟他比。MTV是时势,碰巧被他赶上。人们会问,麦当娜、威猛、空气补给站这些流行大牌也出道并走红于MTV时代,为什么就没他出名?因为他们跳舞比杰克逊差太多。他舞蹈上的成就绝不逊色于音乐,事实上,前者的影响力要大于后者。视觉上,MTV和舞蹈缺一不可,相辅相成。超级明星这个概念,正是从他最早,也是最经典的MTV《战栗者》开始出现。
再不会有人愿意出拍一部好莱坞大片的钱去拍如《黑与白》或《平静的匪徒》这样的MTV了,那种跨洲拍摄的大场面,那些上百舞蹈演员共舞的撼人镜头无处再觅,因为网络传播已经让唱片业完蛋了,不是人们不再愿意听唱片,而是人们不再愿意付钱听唱片。音乐家靠音乐无法致富。杰克逊一共卖了7.5亿张唱片,这个数字将会如金字塔般,成为后人无法理解和重复的奇迹。整个行业丧失了运转逻辑,钱越来越少,不仅超级MTV,超级巡演也将势必消失,超级明星失去了造就其的土壤。由此,杰克逊之死也可看做超级明星时代的终结,至少在音乐这一块上如此。
除了手里的活之外,他几乎非人的传奇一生也是促长其名气的关键。假设他是一个按部就班、德艺双馨的老艺术家的话,就不会如此被关注。人们总习惯于找那些大东西的小毛病,发光体的阴暗面,并一点都不心虚地以偏概全,小毛病成为大东西的唯一特征,阴暗面成为发光体的首要色彩,所以美女最容易失贞,圣人最容易被妖魔化。杰克逊不幸成为此中翘楚。几十年如一日地变脸、沉浮10年的娈童官司,再加上他的死,我们可以想像这三件事中的任何一件若加到我国内地某个二线明星身上,他绝对会即刻成为一线名人。名人总是命运多舛,特别有名的还要死于非命。这或会令不少立志成名的青年望而却步,其实也不一定,一个由来已久的说法是——为何那些死于非命的名人多数死不见尸呢?因为他们并没有死,他们只是“死遁”而已,梦露、猫王、列侬和新鲜到货的杰克逊都活在那个天涯海角的所在,更有甚者说他们是外星人,为地球人洗脑的任务完成后,借死返回故乡了,故曰“太空步”……
既是人,又是外星人;既前无古人,又后无来者;既是白人,又是黑人;既是妖怪,又是神佛。
迈克尔·杰克逊当然是这个世上最出名的人。特约人物观察员 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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