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有媒体报道,以服装服饰为主并夹杂着房地产业务的浙江东方集团披露了三季报,在其十大流通股东榜中,徐帆与邓婕的名字赫然分列三、四的位置。记者调查后发现,徐帆、邓婕可能获得内幕消息提前进入潜伏,以待重组中大发横财,专家认为这种行为涉嫌违法。昨天邓婕在博客上发文,澄清“我不是‘浙江东方’的‘邓婕’”,而徐帆则未作公开回应。
消息:投千万潜伏股市
该季报显示,其第三大流通股东徐帆持174.17万股,为第三季度新进股东。以三季度3个月均价6.8元/股计算,徐帆持股成本约在1184万元左右。而邓婕早在二季度就购入88.67万股,三季度又增持57.46万股,从第八大股东上升为第四大股东,邓婕共计持股146.13万股,持股成本约1000万元。
该股的证券代表表示,“并不知道这两个股东是否就是影星徐帆和邓婕,只能从证券交易所发来的登记册中看到姓名和持股数,并没有身份证号码。”还有“知情人士”称,邓徐入主浙江东方是得到“高手指点”,让她们提前进入潜伏,以待重组消息公布后狂赚一把。而法律界人士则指出,如果二人在获知内幕信息后买入浙江东方股票,涉嫌违法。
澄清:严重的同名同姓
该新闻上网后,一度成为各大网站娱乐频道点击率极高的新闻。然而邓婕昨天上午在博客上发表《我不是“浙江东方”的“邓婕”》。文中称她接到徐帆电话问知不知道网上有此消息,后来打听到了“是严重的同名同姓”,就没去理会。昨天一早“见到本人的照片赫然登上某报纸财经版,心想这事闹大了,得理会理会了”。
邓婕在博客中说:“我必须很负责任地告诉大家,本人不是那个浙江东方的股东,连听都没听说过这只股票,更谈不上持有了。因为我对股票不感兴趣。顺便烦请记者到那位‘知情人士’那里再挖一挖,看看‘徐帆、邓婕’到底是哪个‘徐帆、邓婕’,真相就不难大白了。娱乐圈的新闻不可信,这是常态了,但股市要被娱乐化,那可真是灾难了。”(钟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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