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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启动2011年侨法宣传月 宣传新修订实施办法

2011年03月01日 16: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侨界群众和市民踊跃领取侨法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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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3月1日电 据上海市侨办网站消息,3月1日上午,由上海市人大侨民宗委、市政府侨办和黄浦区政府主办的“贯彻落实侨法精神,依法保护侨界权益―2011年上海市侨法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南京东路步行街世纪广场隆重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培生,市政协副主席吴幼英,市委统战部副部长丁志坚,市政府侨办主任崔明华和黄浦区区委统战部、区人大、区政协的领导和全市归侨侨眷群众代表以及部分市民群众近千人参加了这次启动仪式活动。

  今年3月1日新修订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将在上海市实施。为了向全社会广泛宣传这部有关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今年3月份的上海市侨法宣传月将开展一系列宣传学习侨法、保护侨界合法权益的活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依法护侨的氛围,鼓励侨界人士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多作贡献。

  王培生在启动仪式上讲话并宣布“2011年上海市侨法宣传月”启动。王培生在讲话中指出,《实施办法》的修订实施是上海侨界的一件大事,也必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重大贡献。他要求,全市各级政府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侨法精神,切实保护侨界权益。各级侨务部门要动员和组织全市侨界人士和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学习《实施办法》的重点内容,特别是要加强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对于侨法和侨务工作的认识,并且要在日常工作中把宣传贯彻落实侨法、保护侨界权利的工作长抓不懈,营造全社会依法护侨的良好氛围。

  启动仪式后,还举行了由上海市侨界群众参与的文艺演出。上参加文艺演出的侨界群众以自己实际行动表达了对侨法颁布实施的鼓舞之情和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热切之情。

  据悉,上海市政府还将邀请部分在沪海外侨团和侨企负责人出席有关“宣传月”活动,并通过互联网等途径向海外侨界进行侨法宣传。各区县也将在三月份陆续开展学习宣传侨法的系列活动。活动形式主要有大型广场宣传活动、侨法专题学习讲座、侨法知识竞赛及组织侨界专业人士开展送科技到农村、送医到农村、送文化到农村等活动。在3月1日到5日短短几天内,就有浦东新区、徐汇、黄浦、卢湾、普陀、虹口、闸北、杨浦、宝山、嘉定、奉贤、金山、崇明等区县在广场、公园、商业中心及文化场馆等人流相对集中的地域举行大型广场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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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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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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