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15日)从市外事侨务局获悉,2011年广东省“三侨生”(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普通高校的资格审核等有关工作已经结束,该局已经为我市25名“三侨生”办理了证明书。
按照我省相关政策要求,2011年我省“三侨生”证明书的办理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至2011年3月15日。为减少散居社会的归难侨子女奔波,进一步做好“三侨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市外事侨务局在3月9日、10日到我市3个华侨农场服务,为今年参加高考的“三侨生”集中办理了证明手续。
据了解,全省报考普通高校“三侨生”名单,将在4月30日前由省侨务办公室报送省招生办公室,同时刊登在广东侨网上。5月底,“三侨生”名单将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上公示7天。凡未经省招生办公室公示的“三侨生”,省招生部门一律不予承认。录取时,对取得“三侨生”证明的考生,在高考总分基础上,加15分投档,由各高校择优录取。(周瑞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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