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9日电 据广东侨网消息,3月28日,广东省侨办副主任林琳率队赴浙江,就华侨权益保护立法等问题向浙江省同行取经。广东省侨办调研宣传处有关人员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永华参加了学习考察活动。浙江省侨办副主任陈重及秘书、侨政、文宣处官员和杭州市侨办侨政、文宣处官员参加了座谈交流。
浙江省侨办副主任陈重介绍了浙江省侨情特点和侨务工作情况,侨政处处长吕源林就《浙江省华侨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出台的背景和过程,其中条文的依据及贯彻落实的效果等进行了介绍;文宣处调研员王云奇介绍了浙江省侨务外宣工作的情况。双方就华侨权益保护立法的重点、难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广东省侨办副主任林琳感谢浙江省侨办对广东侨务工作的支持。他说,许多浙江籍侨胞是广东侨办的朋友,两省侨务工作关系密切;浙江侨务工作在许多方面走在前面,值得广东学习,特别是在制定保护华侨权益政策方面,为广东探索制定保护华侨权益法规提供了经验。
浙江省政府2006年制定颁发了《浙江省华侨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是国内至今唯一制定华侨权益保障规定的省份,该文件的出台,对依法保护华侨合法权益,保护侨胞的爱国爱乡热情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和影响。(黄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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