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5社区获评2011年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单位
2012年03月27日 16: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3月27日电 据广东侨网消息,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圳美社区、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建阳村、梅州市梅县南口镇侨乡村、江门市鹤山市古劳镇古劳社区5个社区入选国务院侨办挂牌联系的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点,被国侨办授予“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单位”牌匾。
据悉,这是2011年国侨办开展“侨之家——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以来,继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和越秀区华乐街华侨新村社区获得全国社区侨务工作明星社区后,广东基层社区获得的国侨办授予的荣誉。
2011年度全国有20个社区入选全国社区侨务工作明星社区,80个社区入选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单位。
社区侨务工作是新时期侨务工作在基层的延伸和扩展,是联系侨情、凝聚侨心、发挥侨力的载体。近年来,广东社区侨务工作不断探索创新,在基层建立和健全工作网络、工作机制、工作阵地,促进形成“社区为侨服务,侨为社区做贡献”的互动多赢局面。广东先后有48个社区设立了“侨法宣传角”;15个单位被国侨办评为“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单位”和“先进单位”,8名基层侨务干部被评为“全国社区侨务工作先进个人”。(乔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