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侨办与12个省市签署合作协议 多在中西部及东北
中新社北京8月6日电 (记者 谢萍) 中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经济科技司司长庄荣文6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透露,自2010年3月以来,国务院侨办已先后与中国内地12个省(直辖市)签署了合作“协议”或“备忘录”,以发挥侨务优势,服务国家大局,促进地方开放发展。
庄荣文介绍,2010年3月国务院侨办与重庆市政府签署《关于发挥侨务优势,建设中国内陆开放高地合作框架协议》,此后又先后与湖北、北京、甘肃、四川、云南、湖南、安徽、河南、江西、广东、吉林等省(直辖市)签署了合作“协议”或“备忘录”。
“从已经签署协议的省(直辖市)所在地区来看,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以及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庄荣文说,相比东部沿海地区,这些地方的对外联系渠道较少,对外开放程度较低,是中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部崛起战略以及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所覆盖的地区。
在已经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备忘录”中,大都涵盖了五个方面的内容:侨务引智引资、海外联谊、侨务外宣和华文教育、归侨侨眷服务及建立合作沟通机制。
“协议签署以来,国务院侨办与地方政府加强合作,联合举办了一系列大型引资引智活动。”他说,已有一大批海外著名侨商、高科技人才在地方投资创业,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庄荣文表示,通过强化联谊服务引导工作,众多高层次的海外对华友好力量更加积极地参与中国和地方的发展建设,海外华文教育、侨务文化外宣以及依法护侨和为侨服务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他强调,国务院侨办与地方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加强了地方政府对侨务工作的认识和重视;同时,侨务资源的独特优势也拓宽了相关省(直辖市)对外联系的渠道,加快了开放发展的步伐,成为地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走出去”的重要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