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侨或其子女、华侨子女升学照顾具体政策
2012年11月27日 16:50 参与互动(0)
答:所谓升学照顾,主要是录取分数和入学条件等方面的照顾。国务院侨办会同教育等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照顾政策,主要有:
(1)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大专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统考成绩达到当地规定的分数线的,可照顾录取。报考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的,统考总分略低于当地规定分数线的,可根据情况照顾录取。
(2)高考未被录取的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如愿继续报考,可留原校补习一年。有条件的地方,侨办或侨联可举办归侨、侨眷子女补习班,教育部门在师资、教材等方面积极给予支持。
(3)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中学(包括重点中学)、职业学校的,应给予适当照顾。具体照顾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对归侨、归侨子女报考技工学校、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要求相关学校在不影响教育质量的前提下,对他们在录取标准上适当给予照顾。
(5)本着与内地学生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对华侨、台湾、港澳青年进入普通学校进行进修、插班、旁听学习给予适当照顾。
(摘自:中国侨联网)
【编辑:王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