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并鼓励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兴办公益事业
2012年11月29日 15:00 参与互动(0)
问: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兴办公益事业,能否得到保护和鼓励?
答:各级人民政府应支持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兴办公益事业,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他们兴办公益事业提供方便。
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兴办公益事业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他们兴办的公益事业;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在考虑国家需要和法律许可的同时,选择兴办公益事业的具体内容,他人不得随意干扰或破坏;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兴办公益事业的投资,他人不得非法侵占、吞并或挪用。
归侨侨眷及其境外亲友捐赠物资用于公益事业,应当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
(摘自:中国侨联网)
【编辑:王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