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三侨生”证明开始办理 截至3月15日
2013年01月07日 16:2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江门)市外侨局获悉,2013年“三侨生”证明书现已开始办理,符合“三侨生”条件的考生,可于即日起至2013年3月15日前到江门市侨务局申请办理“三侨生”证明。
据外侨局侨政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年全市有20-30名学生办理“三侨生”证明。高考录取时,对取得“三侨生”证明的考生,在高考总分上加15分投档,由各高校择优录取。
据介绍,“三侨生”是指考生本人是归侨青年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归侨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港澳同胞的子女均不属“三侨生”范围。今年“三侨生”证明的办理时间于3月15日截止,逾期将不再办理。侨务部门提醒,凡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三侨生”证明的,将取消“三侨生”资格;已报名参加高考的,取消报考资格;已被高校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记者华莹)
【编辑:王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