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侨联召开修改《中国侨联章程》座谈会
中新网乌鲁木齐3月22日电(马新龙) 3月21日,新疆侨联领导、新疆侨联法顾委和法律工作站专家学者,在乌鲁木齐召开关于修改《中国侨联章程》座谈会,会议的目的是研究讨论从新疆各级侨联组织搜集来的修改意见。
今年年初,中国侨联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侨联,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侨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侨联发出征求《中国侨联章程》修改意见的通知。新疆侨联接到通知后,紧密联系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侨联工作的实际,立即组织相关的座谈会和调研,认真听取、收集和汇总了新疆各级侨联组织对《中国侨联章程》的修改意见。
3月21日,新疆侨联领导、新疆侨联法顾委和法律工作站专家学者,对从新疆博州、喀什、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阿克苏地区等侨联组织搜集来的修改意见进行了讨论,对所有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归纳,最后形成一个集思广益的修改稿报中国侨联。呼声高的意见如“目前中国侨联的名称(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与当前工作内容不符,应修改,侨联的服务对象不单是归国华侨,还有侨眷侨属、海外华人华侨、留学生等。”
新疆侨联表示,“现行《中国侨联章程》是2009年7月经第八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在过去四年的实践中,对推动侨联事业的创新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四年来,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与高度重视下,侨联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积累了新经验,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对侨联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不断开创侨联工作新局面,有必要对《章程》进行修改。”